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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在给一个2岁多发热患儿输液时,所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过期8个月,此事一经披露,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目前,孩子没有大碍,当事护士已经停职,调查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4月26日,揭东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接受长城新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给孩子输液用的过期药。视频截图
4月24日,广东揭阳一网友发文称,自己2岁5个月的孩子发烧住进揭东区人民医院,输液时发现所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有效期至2022年9月,已过期8个月。
该网友表示,自己无意间发现药已经过期了8个月,当即给护士反映,拔掉了输液针。这名网友称,作为母亲,自己又心疼又愤怒,害怕孩子因此产生后遗症。
4月26日,揭东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长城新媒体记者说:“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一定会调查了解清楚,查清楚原因后,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孩子目前没有大碍,我们会关注孩子的状况,并和家长进行沟通。”
当事护士在拍摄过期药。 视频截图
有媒体报道称,揭东区卫健局已经关注到此事,并已展开调查。4月26日,长城新媒体记者致电揭东区卫健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询问该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直接挂断了电话。
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长城新媒体记者说,医院的药品质量是他们的监管范围。当事人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他们接到举报受理单后,会去调查处理。
对于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看法。网友“百年人生一过客”说,过去从来没有怀疑过医院的药物会有问题。网友“无语”说,管理如此混乱的医院,病人的生命拿什么保障?网友“无忧的山雀”说,医院输了过期药物是事实,不能因为没出事而不进行严肃处理,医院应严格遵守医药管理法规。网友“立丰老左”说,监管部门要跟上,不能单靠医院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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