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发主体和散播主体的不同。
【资料图】
2、揭发社会黑暗的主体本身是坚持正确的善恶观的。
3、它对社会黑暗的态度是抨击,然后通过抨击社会黑暗向社会传播一种正确的观念。
4、与此同时,也结构性地揭露社会黑暗的内部构成、发生原因等等事实上的东西。
5、散播负能量的主体本身是没有正确的善恶观的。
6、它的所作所为就是向社会传播错误的观念。
7、对于社会黑暗的内部构成、发生原因等事实上的东西,它一般不关心的。
8、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首部。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10、2、正文。
11、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
12、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13、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干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干的书证物证等。
14、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
15、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16、3、尾部。
17、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
18、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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