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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成安林 通讯员于强
6月13日,记者从焦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焦作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提升行动。
此次提升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深化科技应用、常态专项劝导、加强内外联动等措施,并通过组织开展“我来当交警”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提升行动中,路面执勤交警在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拦截后,将通过手机登录“劝导程序”,录入查纠地点,现场扫码确定未佩戴安全头盔次数:
第一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实行警告处理;
第二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身着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20分钟;
第三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身着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30分钟。
焦作交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无论您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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